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大学生的语言文字知识和应用能力,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特举办2026年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不限专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读写教学分会
全国语言文字能力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法学与经济学院
承办单位: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三、大赛组织
(一)报名方式
通过学校专属链接线上报名,详见赛事QQ群:956610918。
(二)参赛形式
此次比赛不设校赛,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选手在校内指定场地统一参加省赛。
省赛每人收取费用49元,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设备、组织、宣传、命题、专家评委、交通餐补、获奖证书、奖品颁发等,决赛不再另行收费。省赛报名倒数第三天起(6月2日17点后)概不受理任何退赛退费事宜,凡因自身原因错过比赛的参赛者,视为弃赛。
特别提醒:若存在未通过本校专属报名链接报名或未在指定场地统一参赛等情况,参赛获奖可能无法进行正常认定。
(三)比赛内容
1. 省赛题型
省赛设有选词填空、文言文阅读、判断、单选及多选题。试题从读音、字形、词语运用等多方面考查参赛者的汉语言文化基础。学生报名后可获取往届真题和模拟赛资源进行学习演练。
2. 决赛题型
决赛设有命题写作、普通话朗读、硬笔字书写。试题从实际应用方面考察参赛者语言文字能力。参赛者赛前可获得往届优秀作品进行学习。
(四)比赛时间
2026年6月6日至6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省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各奖项比例不超过省赛参与人数的8%、15%、25%;全国决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项比例不超过决赛参与人数的3%、15%、20%、10%。
五、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应秉持诚信态度,如经大赛组委会查实有抄袭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决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展览、画册、出版物、行业宣传、网站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二)相关报名费由大赛组委会直接收取,测试站作为协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费用争议解释处理责任。凡因自身原因错过比赛的参赛者,视为弃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大赛组委会有权改变大赛方案或终止大赛。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三)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其本人同意和自愿遵守本届大赛的各项规定。
创新创业学院 法学与经济学院 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