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顶级赛事之一,是我校认定的三类重大赛事之一。为了做好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决定举办2023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校级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二、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学校将根据获奖排名,按照省赛参赛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五、赛程安排
赛程初步安排见附件,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赛。5月15日前完成学生团队组建、商业计划书撰写、实践活动开展、参赛支撑材料整理等准备工作。5月17日前在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59.68.177.226/comp/front/comp/info?id=2959)完成报名。
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和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报名,全国大赛报名平台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周老师,电话:02768897428,邮箱:331862961@qq.com
附件:赛程初步安排表
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
赛程初步安排表
赛事事项 | 分项 | 日期安排 | 备注 |
大赛宣传和准备 |
| 即日起至5月15日 | 1、学生组建团队; 2、撰写商业计划书; 3、开展实践活动; 4、整理参赛支撑材料。 |
网上报名 |
| 5月15日至5月17日 | 1、所有参赛项目在我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59.68.177.226/comp/front/comp/info?id=2959)中报名,参加校级初赛。 2、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cn/)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同时在两个系统报名的,将无资格参加后面的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
校级评审 |
| 5月18日 | 经过评审,确定参加校级复赛的名单并公布。 |
校级评审 | 校级复赛 | 5月20日 | 评出校级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合格参赛项目。 |
金奖排名赛 | 时间待定 | 具体时间以学校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
湖北省复赛 | 网络评审 | 预计7月-8月 | 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
现场赛 |
全国总决赛 | 网络评审 | 预计10月 | 具体时间以大赛全国组委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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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