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顶级赛事之一,是我校认定的三类重大赛事之一。为了做好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我校决定举办2021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全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双创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本次校级大赛由学校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创新创业学院和恒大管理学院承办。大赛组织机构如下:
(一)学校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孙国胜 吴怀宇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志清 邓旭东 吕 勇 刘抗强 刘时新
高全杰 曹 伟 程光文 潘丽莎
(二)学校大赛工作组
组 长:杨宁雪 邱玉莲
成 员:恒大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有关人员。
(三)各参赛学院成立竞赛工作指导小组,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和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组成。
(四)专家委员会
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国际参赛项目。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或邀请国际参赛项目参加以上组别的比赛。
国际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每支团队中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的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的学生指具有国外高校学籍的在校生和国外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限国籍。
学院积极组织我校在国外高校攻读硕士、博士的校友和已获得国外高校硕士、博士学位5年内的校友以国外高校名义报名参加比赛;积极组织我校拥有国内外高校双学籍的学生以国外高校名义报名参赛;鼓励各学院积极邀请国外合作高校组织外籍学生参加比赛。
参赛对象资格由学校大赛工作组、各学院共同审核。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大赛奖项
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比赛奖项。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按照报名参赛项目数量的40%设置,其中金奖4%、银奖8%、铜奖12%,优秀奖16%。学校将根据获奖排名,按照省赛参赛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七、赛程安排
赛程初步安排见附件,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分工
大赛日常工作由恒大管理学院负责,学校大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会务组、赛务组等。恒大管理学院落实具体任务和人员名单;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省赛和国赛工作,协调校赛相关事务,并做好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学工处、校团委负责深入学生群体宣讲,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并协调有关工作;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协调研究生参赛事务;各学院竞赛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参赛事务。
九、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赛,4月30日以前完成学生团队组建、商业计划书撰写、实践活动开展、参赛支撑材料整理等准备工作。
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报名。报名网站暂未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恒大管理学院:胡诗绮老师,电话:18202741961,电子邮箱:3324300783@qq.com
创新创业学院:周霆老师,电话:027-86388219,电子邮箱:15972980738
附件:赛程初步安排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25日
赛程初步安排表
赛事事项
| 分项
| 日期安排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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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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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4月30日
| 1、学生组建团队;
2、撰写商业计划书;
3、开展实践活动;
4、整理参赛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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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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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行通知
| 报名网站暂未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1、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报名。
2、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无资格参加校级初赛,以及后面的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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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赛评审
| 网络评审
| 6月下旬
| 具体时间以学校大赛工作组通知为准。
现场赛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方式根据疫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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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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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复赛
| 网络评审
| 预计7月-8月
| 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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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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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决赛
| 网络评审
| 预计10月
| 具体时间以大赛全国组委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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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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