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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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202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0:00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7〕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项目,其建设的目标、内容、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按照教高函〔2012〕5号、武科大教〔2017〕56号文件执行。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和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项目负责人为1人,每个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承担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负责人及第一指导教师,不得继续申报;“大创计划”项目被终止的学生和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申报。

    3.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者是被学校聘为创新创业导师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三、申报数量

    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指标数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往年申请立项和项目结题等情况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指标数的完成情况列入各学院年终基础指标的考核。各学院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指标数分配见附件1。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给我校2021年的指标数,从各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在确定的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从各学院推荐的校级项目和未推荐成功的省级项目中择优立项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2021年3月5日

    -3月20日

    学院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

    学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到学院;

    省级、校级项目同时申报,填写同一表格;

    2021年3月21日

    -3月26日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按照指标数目评审出拟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并排序;

    不能超标;需注明推荐省级、校级;排序;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青山校区主楼1219室);

    附件2一份;

    附件3一份;

    学院签字盖章。

    2021年3月29日

    -4月5日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21年4月6日

    评审结果公示。

    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