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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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2届本科毕业生核对和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00:00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学校启用创新创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双创系统”),对创新创业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该系统的功能之一是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实现系统认定。现启动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请通知所有2022届本科毕业生登录双创系统,核对和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具体如下:

    一、核对双创系统中已显示的“创新创业学分”

    创新创业学院和各学院的竞赛负责老师已经将部分学科和科技竞赛、已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修读且合格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创新创业培训讲座等数据导入双创系统。对于这些已导入系统的数据,毕业生可进入系统核对本人的已被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是否正确。

    二、申请认定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项目的学分

    对于符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文件要求但尚未导入双创系统的项目,毕业生需在系统中提交认定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来审核认定。

    三、学分不足者尽快参加可认定学分的活动

    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明确要求,所有本科生均需完成至少3个“创新创业学分”。对于尚未获得3个“创新创业学分”的毕业生,请务必按照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参加可认定学分的活动,并在双创系统中再次申请认定学分,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四、具体工作安排

    时间(2022年)

    工作内容

    3月17日-3月22日

    1、学生核对已获得的学分:毕业生登录双创系统查看本人已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部分竞赛获奖、大创项目、创新创业课程、培训、讲座等数据已经导入系统)是否正确。

    2、学生申请认定可获得的学分:如果有符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文件要求但尚未认定的项目,须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1。

    3月23日-3月29日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教师登录双创系统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3月30日-4月1日

    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教师登录系统对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将认定结果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

    4月2日-4月3日

    毕业生进双创系统查看本人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并尽快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院负责老师。

    4月4日-4月5日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教师将学分认定结果导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4月6日

    毕业生进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创新创业学分”。

    3月17日-6月6日

    “创新创业学分”不足3学分的应届毕业生尽快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可认定学分的项目,并在双创系统中再次申请认定学分。流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