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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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00:00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顶级赛事之一,是我校认定的三类重大赛事之一。为了做好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决定举办2022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本次校级大赛由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创新创业学院和恒大管理学院承办。大赛组织机构如下:

    (一)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孙国胜 吕 勇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 宇 马志清 王媛媛 邓旭东 刘抗强

    赵 凯 冒 颖 夏绪辉 程光文

    (二)学校大赛工作组

    组 长:邱玉莲 杨宁雪

    成 员:恒大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有关人员。

    (三)各参赛学院成立竞赛工作指导小组,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和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组成。

    (四)专家委员会

    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决赛参赛作品的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校级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六、大赛奖项

    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比赛奖项。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按照报名参赛合格项目数量的40%设置,其中金奖4%、银奖8%、铜奖12%,优秀奖16%。学校将根据获奖排名,按照省赛参赛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七、赛程安排

    赛程初步安排见附件,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分工

    大赛日常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和恒大管理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省赛和国赛工作,协调校赛相关事务,并做好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恒大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校赛决赛;学工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负责深入学生群体宣讲,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并协调有关工作;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协调研究生参赛事务;各学院竞赛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参赛事务,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参赛项目的初评,排序推荐参加校级金银奖评审项目、校级铜奖、优秀奖及合格参赛的项目。

    九、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赛,4月30日以前完成学生团队组建、商业计划书撰写、实践活动开展、参赛支撑材料整理等准备工作。

    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和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59.68.177.226/)报名。

    十、联系方式

    恒大管理学院 卢文博老师

    电话:18696166821,邮箱:2602083109@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周霆老师

    电话:15972980738,邮箱:331862961@qq.com

    附件1:赛程初步安排表

    附件2:教高函〔2022〕2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3: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竞赛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端,竞赛报名通用版).pdf

    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赛程初步安排表

    赛事事项

    分项

    日期安排

    备注

    大赛宣传和准备

    即日起至4月30日

    1、学生组建团队;

    2、撰写商业计划书;

    3、开展实践活动;

    4、整理参赛支撑材料。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5月20日

    1、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和我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59.68.177.226/)两个系统中报名。

    2、未同时在两个系统报名的,无资格参加校级初赛,以及后面的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学院评审

    5月20日-5月31日

    各学院初评,排序推荐参加校级金银奖评审项目、校级铜奖、优秀奖及合格参赛的项目,于5月31日前报给恒大管理学院。

    校级评审

    校级初评

    6月10日前

    评出校级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合格参赛项目;

    评出进入校赛决赛项目(约30项)。

    现场赛

    6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学校大赛工作组通知为准。

    现场赛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方式根据疫情情况决定。

    湖北省复赛

    网络评审

    预计7月-8月

    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现场赛

    全国总决赛

    网络评审

    预计10月

    具体时间以大赛全国组委会通知为准。

    现场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