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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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4日 00:00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科大教发〔2021〕30号)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我校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校级创新训练项目一般在每年4月和11月由校团委受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一)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组所在学院组织开展。项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并提交《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进行评审,对“创业实践项目”组织答辩与专家现场考察,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审核,通过者方可结题。

    (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必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支撑材料(研究论文、发明专利、实物模型、软件功能及使用说明书等),“创业实践项目”结题还需准备项目答辩汇报PPT或视频。

    (四)验收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三、有关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题必须提交《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项目研究报告、支撑材料(研究论文、发明专利、实物模型、软件功能及使用说明书等),“创业实践项目”结题还需准备项目答辩汇报PPT或视频。

    (二)申请结题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结题文档电子版应为doc(或docx)格式。

    (三)学院需报送《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四、有关工作安排

    学生5月1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学院初审后再报创院。创院将邀请专家进行大创项目结题评审工作。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从今年开始由创院组织专家结题评审。

    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黄家湖校区教11楼A区4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2298253271@qq.com。联系人:贺老师,电话:15527816068。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2.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3.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4.《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科大教〔2021〕30号)

    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用附件(验收书等).zip

    《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科大教〔2021〕30号).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4日